教育部:2016年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2016-12-14 14:40: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内容摘要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教育部科技司于2016年12月13日公示了2016年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林、生命医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2016年12月13日,教育部科技司公示了2016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从本次公示的结果来看,共有2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11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北京大学的“视觉损伤与修复”等全国14个重点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根据新制定的评估规则,实验室“被摘牌”意味着将失去“每年度不低于100万元”的基本运行经费。

据2015年8月20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将对实验室5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数理地学、生命、信息、材料工程、化学的顺序轮流进行,每个实验室的评估周期为5年。2016年7月初,教育部科技司启动了本年度的156个生命领域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其中,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均参加此次评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担任评估机构。

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生命领域156个参评实验室中,北京大学的“细胞增殖与分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2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安徽农业大学茶叶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11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余下的实验室则未通过定期评估,包括北京大学的“视觉损伤与修复”、中山大学的“水产品安全”、中央民族大学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等14个实验室。

公示中未通过的实验室后续会有怎样的命运?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第七章的有关说明,对于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而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实验室2年后接受教育部现场检查,如未能通过检查则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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