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将扩至33个县
2017-02-07 09:20: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内容摘要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被认为包括结构性调整和改革两部分,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是一项具有基石意义的制度。

在2017年2月6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唐仁健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对于各方面关注度都很高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唐仁健表示,中央一号文件主要作出了三方面的推进安排,其中,2017年将扩大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试点范围至33个县。

一是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块地”的试点试验2017年仍将继续。唐仁健说,从2016年开始,中央安排了全国33个县进行“三块地”改革试点,2017年还要试点一年。到2017年年底,将对试点进行评估、总结和验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法。但是,这三项改革目前推行的范围还不够宽,征地制度改革目前只有3个县在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各仅有15个试点县,因此,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也就是说,要把征地制度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两项改革推广到33个县,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项权利的维护。唐仁健说,对于农民进城后,可以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三项权利,但是该如何实现,尤其是“有偿”的资金从哪里来,让基层感觉非常困惑。因此,这次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的用途用于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进行补偿。这也是根据地方的实践、基层的要求作出的与时俱进的规定。

三是为了探索赋予农户更加完整的宅基地用益物权,适度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这个规定非常重要,在宅基地的盘活利用上,有了一些新的考虑和推进措施。”唐仁健说,同时还提出了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盘活农村存量的建设用地。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不出乱子”,文件也设定了一些前提和要求,例如要防止外部资本的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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