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时强调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2020-08-20 12:09:45   来源:辽宁日报
内容摘要
8月10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抚顺市、铁岭市、锦州市、阜新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10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抚顺市、铁岭市、锦州市、阜新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抚顺市现代农业及扶贫开发促进中心、铁岭县昌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黑山县庞河工业园、辽宁祥和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制度规范实施、农业机械质量保障法律责任落实、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相关情况汇报及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抚顺、铁岭、锦州、阜新四市重视农业发展,扎实开展农机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市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相关部门推广有力、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和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农机化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关心农机、支持农机、发展农机”社会氛围。

检查组强调,贯彻实施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二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落实法律责任,依法规范管理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要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快促进产学研推用融合,增强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农机服务规范管理水平。四要加强农机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机械化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五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切实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六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业机械化、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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